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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 需 物 品 清 单

注 释 :

1.     在 “ 引 号 ” 内 的 词 语 为 已 界 定 词 语 。 参 阅 附 於 这 些 清 单 之 “ 词 语 定 义 ” 。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2.     化 学 品 按 名 称 及 CAS号 码 列 出 。 属 相 同 结 构 式 的 化 学 品 (包 括 水 合 物 ), 不 论 其 名 称 或 CAS号 码 为 何 , 均 受 管 制 。 显 示 CAS号 码 乃 协 助 识 别 个 别 化 学 品 或 混 合 物 (不 论 其 命 名 为 何 )是 否 受 管 制 。 由 於 表 列 化 学 品 的 某 些 形 式 具 有 不 同 的 CAS号 码 , 而 含 有 表 列 化 学 品 的 混 合 物 亦 可 能 具 有 不 同 的 CAS号 码 , 因 此 , CAS号 码 不 能 用 作 独 有 的 标 识 符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1       以 下 的 20毫 米 口 径 以 下 的 光 膛 武 器 、 12.7毫 米 口 径 (0.5吋 口 径 )12.7毫 米 口 径 以 下 的 其 他 枪 械 及 自 动 化 武 器 及 配 件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 来 福 枪 、 卡 宾 枪 、 转 轮 手 枪 、 手 枪 、 自 动 手 枪 及 机 枪 ;

注 释 :

项 目 ML1(a)不 管 制 以 下 枪 械 :

(1)    1938年 以 前 制 造 的 步 枪 、 来 福 枪 及 卡 宾 枪 ;

(2)    1890年 以 前 制 造 的 步 枪 、 来 福 枪 及 卡 宾 枪 的 原 物 的 复 制 品 ;

      (3)    1890年 以 前 制 造 的 转 轮 手 枪 、 手 枪 及 机 枪 以 及 其 复 制 品 。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 

(b)   以 下 的 光 膛 武 器 ∶

(1)    经 特 别 设 计 作 军 事 用 途 的 光 膛 武 器 ;

(2)    以 下 的 其 他 光 膛 武 器 ∶

(a)    属 全 自 动 类 型 的 ;

(b)    属 半 自 动 或 唧 筒 类 型 的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 使 用 无 壳 式 弹 药 的 武 器 ;

(d)   项 目 ML1(a)、 ML1(b)或 ML1(c)所 管 制 的 枪 械 所 用 的 灭 声 器 、 特 殊 枪 架 、 弹 夹 、 武 器 瞄 准 具 及 消 焰 器 ;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1不 管 制 供 狩 猎 或 运 动 用 途 而 使 用 的 光 膛 武 器 。 此 等 武 器 不 得 特 别 设 计 供 军 用 亦 不 得 属 全 自 动 射 击 的 类 型 。

2.    项 目 ML1不 管 制 为 使 用 哑 弹 药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火 器 , 而 此 等 火 器 不 具 发 射 任 何 受 管 制 弹 药 的 能 力 。

3.    项 目 ML1不 管 制 使 用 非 中 心 点 火 的 弹 药 的 武 器 , 而 此 等 武 器 不 属 全 自 动 射 击 的 类 型 。

4.    项 目 ML1(d)不 管 制 非 以 电 子 影 像 处 理 的 可 放 大 4倍 或 以 下 的 光 学 武 器 瞄 准 具 , 但 条 件 是 此 等 瞄 准 具 并 非 经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作 军 事 用 途 的 。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2       以 下 的 20毫 米 口 径 或 20毫 米 口 径 以 上 的 光 膛 武 器 、 12.7毫 米 口 径 (0.50吋 口 径 )以 上 的 其 他 武 器 或 兵 器 、 投 射 器 及 配 件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 枪 炮 、 榴 弹 炮 、 加 农 炮 、 迫 击 炮 、 反 坦 克 武 器 、 投 射 物 发 射 器 、 军 用 火 焰 喷 射 器 、 无 後 座 力 炮 及 讯 号 灭 弱 设 备 ;

注 释 :

    1. 项 目 ML2(a)包 括 注 入 器 、 度 量 装 置 、 贮 存 箱 及 其 他 为 项 目 ML2(a)管 制 的 任 何 装 备 而 特 别 设 计 供 液 体 推 进 剂 使 用 的 零 件 。
    2. 项目ML2(a)不包括∶

(a) 1938年 之 前 制 造 的 步 枪 、 来 福 枪 及 卡 宾 枪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 1890年 之 前 制 造 的 步 枪 、 来 福 枪 及 卡 宾 枪 的 原 物 的 复 制 品 ; 及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 经 特 别 设 计 , 以 将 系 缚 式 、 不 含 高 炸 药 成 分 或 通 信 线 路 的 投 射 物 发 射 至 少 於 或 相 等 於 500米 的 距 离 的 手 提 投 射 物 发 射 器 。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 军 用 烟 幕 、 气 体 及 焰 火 投 射 器 或 产 生 器 ;

注 释 :

项 目 ML2(b)不 包 括 讯 号 枪 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 武 器 瞄 准 具 ;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3       以 下 的 弹 药 及 熔 断 器 设 定 装 置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

(a)   受 项 目 ML1ML2ML12管 制 的 武 器 所 用 的 弹 药 ;

(b)   为 受 项 目 ML3(a)管 制 的 弹 药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熔 断 器 设 定 装 置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1.   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包 括 :

(a)    金 属 或 塑 胶 制 品 , 例 如 底 火 砧 架 、 弹 槽 、 弹 链 、 弹 带 及 弹 药 金 属 零 件 ;

(b)    保 险 与 预 发 装 置 、 信 管 、 感 测 器 及 引 发 器 ;

(c)    具 单 次 高 能 量 输 出 的 供 电 电 源 设 备 ;

(d)    装 火 药 用 的 可 燃 性 外 壳 ;

(e)    副 弹 药 , 包 括 小 型 炸 弹 、 地 雷 及 终 端 导 引 的 投 射 物 。

2.    项 目 ML3(a)不 管 制 经 处 理 不 具 投 射 物 (空 照 明 弹 )的 弹 药 , 亦 不 管 制 具 穿 孔 药 室 的 哑 弹 药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3.    项 目 ML3(a)不 管 制 为 下 列 任 何 一 项 用 途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弹 药 筒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  发 出 讯 号 ;

(b)    惊 吓 雀 鸟 ; 或

(c)    在 油 井 点 燃 气 体 照 明 弹 。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4       以 下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炸 弹 、 鱼 雷 、 火 箭 、 导 弹 、 其 他 爆 炸 装 置 及 火 药 , 及 相 关 装 备 及 其 配 件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意 :

  1. 至 於 导 向 及 导 航 装 备 , 参 阅 项 目 ML11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  2. 至 於 飞 机 防 御 导 弹 系 统 , 参 阅 项 目 ML4(c)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 经 特 别 设 计 作 军 事 用 途 的 炸 弹 、 鱼 雷 、 手 榴 弹 、 烟 幕 弹 、 火 箭 、 地 雷 、 导 弹 、 深 水 炸 弹 、 爆 破 炸 药 , 爆 破 装 置 与 爆 破 零 件 、 “ 焰 火 讯 号 弹 ” 装 置 、 弹 药 筒 及 模 拟 器 (即 模 拟 上 述 任 何 项 目 的 特 徵 的 装 备 );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项 目 ML4(a)包 括 :

(1)    烟 幕 手 榴 弹 、 纵 火 弹 、 燃 烧 弹 及 爆 炸 装 置 ;

(2)    导 弹 火 箭 喷 嘴 及 重 返 大 气 层 载 具 的 鼻 锥 。

(b) 具 有 下 述 所 有 特 性 的 装 备 ∶

(1) 经 特 别 设 计 作 军 事 用 途 的 ;

(2) 特 别 设 计 以 供 操 作 、 控 制 、 启 动 、 以 单 次 操 作 而 提 供 能 量 的 、 投 射 、 施 放 、 清 扫 、 发 射 、 诱 引 、 干 扰 、 引 爆 、 中 断 、 处 理 或 侦 测 任 何 下 述 项 目 的 ∶

(a) 项 目 ML4(a)指 明 的 物 品 ;

(b) 土 制 炸 弹 ;

注 释 ∶

1. 项 目 ML4(b)包 括 ∶

(a) 具 以 下 性 能 的 移 动 式 气 体 液 化 装 备 : 能 每 日 制 造 1000公 斤 或 以 上 的 液 态 气 体 ; 及

(b) 具 浮 力 而 适 合 用 於 清 扫 磁 性 水 雷 的 电 导 电 缆 。

2. 项 目 ML4(b)不 包 括 受 设 计 所 限 , 只 能 探 测 金 属 物 体 而 不 能 用 作 分 辨 地 雷 与 其 他 金 属 物 体 的 手 提 装 置 。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 飞 机 防 御 导 弹 系 统 ;

注 释 ∶

项 目 ML4(c)不 包 括 符 合 下 述 所 有 说 明 的 飞 机 防 御 导 弹 系 统 ∶

(a) 包 含 任 何 下 述 导 弹 警 告 感 应 器 ∶

(1) 具 有 在 100毫 微 米 至 400毫 微 米 之 间 的 峰 值 响 应 的 无 源 感 测 器 ;

(2) 主 动 脉 冲 都 卜 勒 导 弹 警 告 感 应 器 ;

(b) 包 含 反 制 设 备 投 掷 系 统 ;

(c) 包 含 同 时 发 出 可 见 讯 号 及 红 外 线 讯 号 用 以 诱 引 地 对 空 导 弹 的 讯 号 弹 ; 及

(d) 安 装 在 "民 用 飞 机 "上 并 具 有 下 述 所 有 特 性 ∶

(1) 该 飞 机 防 御 导 弹 系 统 只 有 在 已 安 装 特 定 飞 机 防 御 导 弹 系 统 的 特 定 "民 用 飞 机 "上 始 可 操 作 , 而 下 列 其 中 一 份 文 件 已 就 该 飞 机 发 出 ∶

(a) 民 用 类 别 证 明 书 ;

(b) 国 际 民 用 航 空 组 织 (ICAO)所 认 可 的 等 效 文 件 ;

(2) 该 飞 机 防 御 导 弹 系 统 使 用 防 护 , 以 防 止 未 授 权 取 用 "软 件 ";

(3) 该 安 装 在 "民 用 飞 机 "上 的 飞 机 防 御 导 弹 系 统 设 有 有 效 的 机 制 , 当 该 系 统 被 移 离 该 飞 机 後 , 该 机 制 逼 使 该 系 统 不 能 操 作 。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ML5       以 下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射 控 及 相 关 的 警 示 装 备 、 相 关 的 系 统 、 测 试 及 瞄 准 及 反 制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与 配 件 :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 武 器 瞄 准 具 、 炸 射 计 算 器 、 火 炮 放 列 装 备 及 武 器 操 纵 系 统 ;

(b)   目 标 获 得 、 指 定 、 距 离 测 定 、 监 视 或 追 踪 系 统 ; 侦 测 、 数 据 结 合 、 辨 识 或 辨 认 装 备 , 以 及 感 测 器 集 成 装 备 ;

(c)   受 项 目 ML5(a)及 ML5(b)管 制 的 项 目 的 反 制 装 备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d)   为 受 项 目 ML5(a)ML5(b)管 制 的 物 品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战 场 测 试 或 瞄 准 装 备 ;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6       以 下 的 地 面 车 辆 及 零 件 ∶

注 意 :

至 於 导 向 及 导 航 装 备 , 参 阅 项 目 ML11注 释 7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地 面 车 辆 , 以 及 其 零 件 ;

技 术 注 释 ∶

就 项 目 ML6(a)而 言 , 地 面 车 辆 一 词 包 括 拖 斗 。

(b)   以 提 供 第 III(NIJ 0108.0119859月 , 或 相 若 的 国 家 标 准 )或 更 佳 的 弹 道 防 护 的 物 料 生 产 的 或 加 装 该 等 物 料 的 能 在 道 路 以 外 使 用 的 全 车 轮 驱 动 车 辆 ;

注 意 ∶

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13(a)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6(a)包 括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  垣 克 、 其 他 军 事 武 装 车 辆 及 加 装 枪 械 、 放 置 地 雷 装 备 或 发 射 受 项 目 ML4管 制 的 军 需 物 品 的 装 备 的 军 事 车 辆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  装 甲 车 辆 ;

(c)    水 陆 两 栖 车 辆 及 深 水 渡 河 车 辆 ;

(d)    救 援 车 辆 及 供 拖 运 或 运 输 弹 药 或 武 器 系 统 及 相 联 的 装 药 处 理 装 备 之 用 的 车 辆 。

2.    受 项 目 ML6(a)管 制 的 为 军 用 而 改 装 地 面 车 辆 , 须 有 结 构 、 电 路 或 机 械 上 的 改 变 , 而 该 改 变 涉 及 一 件 或 一 件 以 上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。 该 等 零 件 包 括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  特 别 设 计 而 可 防 弹 或 於 爆 胎 时 仍 可 行 走 的 气 动 轮 外 胎 ;

(b)    在 移 动 车 辆 内 操 作 的 轮 胎 充 气 压 力 操 纵 系 统 ;

(c)    对 主 要 部 分 (例 如 燃 油 缸 或 车 辆 驾 驶 室 )的 装 甲 保 护 ;

(d)    武 器 特 别 加 固 物 或 武 器 架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e)    停 电 照 明 设 备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3.    项 目 ML6不 管 制 有 装 甲 保 护 或 弹 道 防 护 的 民 用 汽 车 或 为 运 送 金 钱 或 贵 重 物 品 而 设 计 或 改 装 并 有 装 甲 保 护 或 弹 道 防 护 的 卡 车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7       以 下 的 化 学 或 生 物 毒 剂 、 “ 暴 动 控 制 剂 ” 、 放 射 性 物 料 、 相 关 装 备 、 零 件 及 物 料 ” :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 “ 经 修 改 作 战 争 用 途 ” 以 杀 伤 人 或 动 物 , 或 对 装 备 造 成 损 害 或 对 农 作 物 或 环 境 造 成 破 坏 的 生 物 剂 及 放 射 性 物 料 ;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 化 学 战 (CW)剂 包 括 ∶

(1)    化 学 战 神 经 性 毒 气 ∶

(a)    O-烷 基 (相 等 於 或 小 於 C10, 含 环 烷 基 )烷 基 (甲 基 、 乙 基 、 正 丙 基 或 异 丙 基 )氟 磷 酸 酯 , 例 如 ∶

        沙 林 (GB)O-异 丙 基 甲 基 氟 磷 酸 酯 (CAS 107-44-8); 及

        梭 曼 (GD)O-比 哪 基 甲 基 氟 磷 酸 酯 (CAS 96-64-0)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  O-烷 基 (相 等 於 或 小 於 C10, 含 环 烷 基 )N,N-二 烷 基 (甲 基 、 乙 基 、 正 丙 基 或 异 丙 基 )氨 基 氰 膦 酸 酯 , 例 如 ∶

        塔 崩 (GA)∶ 二 甲 氨 基 氰 膦 酸 乙 酯 (CAS 77-81-6)  (2006131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  O-烷 基 (氢 或 是 相 等 於 或 小 於 C10, 含 环 烷 基 )S-2-二 烷 基 (甲 基 、 乙 基 、 正 丙 基 或 异 丙 基 )-氨 基 乙 基 烷 基 (甲 基 、 乙 基 、 正 丙 基 或 异 丙 基 )硫 代 磷 酸 酯 以 及 相 应 的 烷 基 化 及 质 子 化 盐 类 , 例 如 ∶

        VXO-乙 基 S-2-二 异 丙 氨 基 乙 基 甲 基 硫 代 磷 酸 酯 (CAS 50782-69-9)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)    化 学 战 发 皰 剂 ∶

(a)    硫 芥 气 , 例 如 ∶

(1)    2-氯 乙 基 氯 甲 基 硫 醚 (CAS 2625-76-5)

(2)    (2-氯 乙 基 )硫 醚 (CAS 505-60-2)

(3)    (2-氯 乙 硫 基 )甲 烷 (CAS 63869-13-6)

(4)    1,2-(2-氯 乙 硫 基 )乙 烷 (CAS 3563-36-8)

(5)    1,3-(2-氯 乙 硫 基 )-正 丙 烷 (CAS 63905-10-2)

(6)    1,4-(2-氯 乙 硫 基 )-正 丁 烷 (CAS 142868-93-7)

(7)    1,5-(2-氯 乙 硫 基 )-正 戊 烷 (CAS 142868-94-8)

(8)    (2-氯 乙 硫 基 甲 基 )(CAS 63918-90-1)

(9)    (2-氯 乙 硫 基 乙 基 )(CAS 63918-89-8)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  路 易 氏 剂 , 例 如 ∶

(1)    2-氯 乙 烯 基 二 氯 胂 (CAS 541-25-3)

(2)    (2-氯 乙 烯 基 )(CAS 40334-70-1)

(3)    (2-氯 乙 烯 基 )氯 胂 (CAS 40334-69-8)  (2006131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  氮 芥 气 , 例 如 ∶

(1)    HN1: 二 (2-氯 乙 基 )乙 基 胺 (CAS 538-07-8)

(2)    HN2∶ 二 (2-氯 乙 基 )甲 基 胺 (CAS 51-75-2)

(3)    HN3∶ 三 (2-氯 乙 基 )(CAS 555-77-1)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3)    化 学 战 制 动 剂 , 例 如 ∶

         二 苯 乙 醇 酸 -3-奎 宁 环 酯 (BZ)(CAS 6581-06-2)  (2006131号 法 律 公 告 )

(4)    化 学 战 脱 叶 剂 , 例 如 ∶

(a)    2--4-氟 苯 氧 基 乙 酸 丁 酯 (LNF)

(b)    2,4,5-三 氯 苯 氧 基 乙 酸 混 合 2,4-二 氯 苯 氧 基 乙 酸 (橙 剂 )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 以 下 的 双 成 分 化 学 武 器 的 先 质 及 主 要 先 质 :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1)    烷 基 (甲 基 、 乙 基 、 正 丙 基 或 异 丙 基 )磷 酸 二 氟 化 物 , 例 如 :

DF: 甲 基 磷 酸 二 氟 化 物 (CAS 676-99-3)

(2)    O-烷 基 (氢 或 相 等 於 或 小 於 C10, 含 环 烷 基 )O-2-二 烷 基 (甲 基 、 乙 基 、 正 丙 基 或 异 丙 基 )氨 基 乙 基 硫 代 磷 酸 酯 (甲 基 、 乙 基 、 正 丙 基 或 异 丙 基 )磷 酸 酯 以 及 相 应 的 烷 基 化 及 质 子 化 盐 类 , 例 如 :

QLO-乙 基 -2-二 异 丙 氨 基 乙 基 甲 基 硫 代 磷 酸 酯 (CAS 57856-11-8)

(3)    氯 沙 林 : O-异 丙 基 甲 基 氯 磷 酸 酯 (CAS 1445-76-7)

(4)    氯 梭 曼 : O-比 哪 基 甲 基 氯 磷 酸 酯 (CAS 7040-57-5)

(d)   “ 暴 动 控 制 剂 ” 、 活 性 组 份 化 学 品 及 其 组 合 物 包 括 ∶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1)    α -溴 苯 乙 腈 , (溴 芐 基 氰 )(CA)(CAS 5798-79-8)

(2)    [(2-氯 苯 )亚 甲 基 ]丙 二 腈 , (o-氯 亚 芐 基 丙 二 腈 )(CS)(CAS2698-41-1)  (2006131号 法 律 公 告 )

(3)    2--1-苯 乙 烯 酮 , 苯 酰 甲 基 氯 (ω -氯 乙 酰 苯 )(CN)(CAS532-27-4)  (2006131号 法 律 公 告 )

(4)    二 苯 -(b,f)-14-氧 杂 吖 庚 因 , (CR)(CAS 257-07-8)

(5)    二 苯 胺 氯 胂 , (吩 呲 嗪 化 氯 )(亚 当 氏 剂 )(DM)(CAS 578-94-9)

(6)    N-壬 酰 基 吗 啉 , (MPA)(CAS 5299-64-9)

注 释 ∶

1.     项 目 ML7(d)不 管 制 作 个 人 自 衞 用 途 的 个 别 包 装 “ 暴 动 控 制 剂 ” 。

2.     项 目 ML7(d)不 管 制 经 识 别 及 包 装 作 食 物 生 产 或 医 学 用 途 的 活 性 组 份 化 学 品 及 其 组 合 物 。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e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及 为 散 播 任 何 下 述 项 目 而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1)    受 项 目 ML7(a)ML7(b)ML7(d)管 制 的 物 料 或 战 剂 ; 或

(2)    以 受 项 目 ML7(c)管 制 的 先 质 制 造 的 化 学 武 器 ;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f)    以 下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防 护 及 净 化 装 备 、 零 件 及 化 学 混 合 物 ∶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  )

(1)    为 防 护 项 目 ML7(a)、 ML7(b)或 ML7(d)指 明 的 物 料 而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装 备 , 以 及 为 该 等 装 备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) 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, 供 净 化 受 项 目 ML7(a)ML7(b)管 制 的 物 料 污 染 的 物 体 的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

(3)    为 净 化 项 目 ML7(a)或 ML7(b)指 明 的 物 料 污 染 的 物 体 而 特 别 发 展 / 制 造 的 化 学 混 合 物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∶

项 目 ML7(f)(1)包 括 :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1.     为 作 核 子 、 生 物 、 化 学 过 滤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空 调 设 备 ;

2.     防 护 衣 物 。

注 意 ∶

至 於 民 用 防 毒 面 具 及 防 护 及 净 化 装 备 , 亦 须 参 阅 两 用 物 品 清 单 项 目 1A004

(g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, 及 为 侦 测 或 辨 认 项 目 ML7(a)、 ML7(b)或 ML7(d)指 明 的 物 料 而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项 目 ML7(g)不 管 制 个 人 辐 射 监 控 剂 量 器 。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意 :

亦 须 参 阅 两 用 物 品 清 单 项 目 1A004

(h)   为 侦 测 或 辨 认 受 项 目 ML7(b)管 制 的 化 学 战 剂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处 理 的 “ 生 物 聚 合 物 ” , 以 及 用 来 生 产 该 类 生 物 聚 合 物 的 特 定 细 胞 培 养 物 ;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i)    以 下 供 净 化 或 分 解 化 学 战 剂 的 “ 生 物 催 化 剂 ” , 以 及 其 生 物 系 统 :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1)    为 净 化 或 分 解 受 项 目 ML7(b)管 制 的 化 学 战 剂 而 特 别 设 计 , 并 通 过 生 物 系 统 定 向 实 验 选 择 方 法 或 基 因 操 作 方 法 产 生 的 “ 生 物 催 化 剂 ” ;

(2)    以 下 的 生 物 系 统 : “ 传 递 病 媒 ” 、 含 有 用 以 生 产 受 项 目 ML7(i)(1)管 制 的 “ 生 物 催 化 剂 ” 的 特 有 基 因 讯 息 的 病 毒 或 细 胞 培 养 物 ;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j)  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废 除 )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7(a)ML7(b)ML7(d)不 管 制 :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  氯 化 氰 (CAS 506-77-4)

(b)    氢 氰 酸 (CAS 74-90-8)

(c)    (CAS 7782-50-5)

(d)    碳 酸 氯 (光 氯 )(CAS 75-44-5)

(e)    双 光 氯 (氯 甲 酸 三 氯 甲 酯 )(CAS 503-38-8)

(f)   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废 除 )

(g)    苯 二 甲 基 溴 , 邻 -(CAS 89-92-9), 间 -(CAS 620-13-3), 对 -(CAS 104-81-4)

(h)    苯 甲 基 溴 (CAS 100-39-0)

(i)     苯 甲 基 碘 (CAS 620-05-3)

(j)     溴 丙 酮 (CAS 598-31-2)

(k)    溴 化 氰 (CAS 506-68-3)

(l)     溴 丁 酮 (CAS 816-40-0)

(m)   氯 丙 酮 (CAS 78-95-5)

(n)    碘 醋 酸 乙 酯 (CAS 623-48-3)

(o)    碘 丙 酮 (CAS 3019-04-3)

(p)    三 氯 硝 基 甲 烷 (CAS 76-06-2)

2.    除 项 目 ML7(h)及 ML7(i)(2)指 明 的 细 胞 培 养 物 及 生 物 系 统 外 , 此 等 分 项 不 管 制 民 用 (例 如 农 业 、 制 药 、 医 学 、 兽 医 、 环 境 、 废 物 处 理 或 食 品 工 业 )的 细 胞 或 生 物 系 统 。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8       以 下 的 “ 高 能 物 料 ” , 及 相 关 物 质 :

注 意 :

亦 须 参 阅 两 用 物 品 清 单 项 目 1C011

技 术 注 释 :

1.    就 本 项 目 而 言 , ‘ 混 合 物 ’ 指 由 两 种 或 多 於 两 种 物 质 合 成 的 组 合 物 , 而 当 中 有 最 少 一 种 物 质 是 列 於 项 目 ML8的 分 项 中 的 。

2.    任 何 列 於 项 目 ML8的 分 项 中 的 物 质 均 受 本 清 单 管 制 , 即 使 该 物 质 是 应 用 於 指 明 用 途 以 外 的 用 途 亦 然 。 (例 如 TAGN主 要 是 用 作 炸 药 但 亦 可 以 用 作 燃 料 或 氧 化 剂 。 )

(a)   以 下 的 “ 炸 药 ” 及 其 混 合 物 :

(1)    ADNBF(氨 基 二 硝 基 苯 并 呋 7-氨 基 -4,6-二 硝 基 苯 并 呋 咱 -1-氧 化 物 )(CAS 97096-78-1)

(2)    BNCP(-(5-硝 基 四 唑 )四 氨 -(III)高 氯 酸 盐 )(CAS 117412-28-9)

(3)    CL-14(二 氨 基 二 硝 基 苯 并 呋 5,7-二 氨 基 -4,6-二 硝 基 苯 并 呋 咱 -1-氧 化 物 )(CAS 117907-74-1)

(4)    CL-20(HNIW或 2,4,6,8,10,12-六 硝 基 六 氮 异 乌 兹 烷 )(CAS 135285-90-4); CL-20的 笼 形 包 合 物 (至 於 其 “ 先 质 ”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g)(3)及 ML8(g)(4))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5)    CP(2-(5-氰 基 四 唑 )五 氨 -(III)高 氯 酸 盐 )(CAS 70247-32-4)

(6)    DADE(1,1-二 氨 基 -2,2-二 硝 基 乙 烯 , FOX7)

(7)    DATB(二 氨 基 三 硝 基 苯 )(CAS 1630-08-6)

(8)    DDFP(1,4-二 硝 基 二 呋 咱 并 呱 嗪 )

(9)    DDPO(2,6-二 氨 基 -3,5-二 硝 基 吡 嗪 -1-氧 化 物 , PZO)(CAS 194486-77-6)

(10)  DIPAM(3,3'-二 氨 基 -2,2',4,4',6,6'-六 硝 基 联 苯 或 二 苦 醯 胺 )(CAS 17215-44-0)

(11)  DNGU(DINGU或 二 硝 基 甘 尿 )(CAS 55510-04-8)

(12)  以 下 的 呋 咱 :

(a)    DAAOF(二 氨 基 氧 化 偶 氮 呋 咱 )

(b)    DAAzF(二 氨 基 偶 氮 呋 咱 )(CAS 78644-90-3)

(13)  以 下 的 HMX及 其 衍 生 物 (至 於 其 “ 先 质 ”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g)(5))

(a)    HMX(环 四 亚 甲 基 四 硝 胺 , 八 氢 -1,3,5,7-四 硝 基 -1,3,5,7-四 嗪 , 1,3,5,7-四 硝 基 -1,3,5,7-四 氮 -环 辛 烷 , 奥 克 托 今 或 阿 士 更 )(CAS 2691-41-0)

(b)    HMX的 二 氟 氨 化 了 的 类 似 物 ;

(c)    K-55(2,4,6,8-四 硝 基 -2,4,6,8-四 氮 -双 环 [3,3,0]-辛 酮 -3, 四 硝 基 半 甘 或 酮 -二 环 的 HMX)(CAS 130256-72-3)

(14)  HNAD(六 硝 基 金 刚 烷 )(CAS 143850-71-9)

(15)  HNS(六 硝 基 二 苯 乙 烯 )(CAS 20062-22-0)

(16)  以 下 的 咪 唑 :

(a)    BNNII(八 氢 -2,5-(硝 基 亚 氨 基 )咪 唑 并 [4,5-d]咪 唑 )

(b)    DNI(2,4-二 硝 基 咪 唑 )(CAS 5213-49-0)

(c)    FDIA(1--2,4-二 硝 基 咪 唑 )

(d)    NTDNIA(N-(2-硝 基 三 唑 并 )-2,4-二 硝 基 咪 唑 )

(e)    PTIA(1-苦 基 -2,4,5-三 硝 基 咪 唑 )

(17)  NTNMH(1-(2-硝 基 三 唑 并 )-2-二 硝 基 亚 甲 基 联 氨 )

(18)  NTO(ONTA3-硝 基 -1,2,4-三 唑 -5)(CAS 932-64-9)

(19)  含 多 於 四 个 硝 基 的 多 硝 基 立 方 烷 ;

(20)  PYX(2,6-(苦 基 氨 基 )-3,5-二 硝 基 吡 啶 )(CAS 38082-89-2)

(21)  以 下 的 RDX及 其 衍 生 物 :

(a)    RDX(环 三 亚 甲 基 三 硝 基 胺 , 旋 风 炸 药 , T4, 六 氢 -1,3,5-三 硝 基 -1,3,5-三 嗪 , 1,3,5-三 硝 基 -1,3,5-三 氮 杂 -环 己 烷 , 六 素 精 )(CAS 121-82-4)

(b)    Keto-RDX(K-62,4,6-三 硝 基 -2,4,6-三 氮 杂 环 己 胴 )(CAS 115029-35-1)

(22)  TAGN(硝 酸 三 氨 基 胍 )(CAS 4000-16-2)

(23)  TATB(三 氨 三 硝 基 苯 )(CAS 3058-38-6)(至 於 其 “ 先 质 ”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g)(7))

(24)  TEDDZ(3,3,7,7-四 双 (二 氟 胺 )八 氢 -1,5-二 硝 基 -1,5-二 氮 辛 因 )

(25)  以 下 的 四 唑 :

(a)    NTAT(硝 基 三 唑 并 氨 基 四 唑 )

(b)    NTNT(1-N-(2-硝 基 三 唑 并 )-4-硝 基 四 唑 )

(26)  特 屈 儿 (三 硝 基 苯 基 甲 硝 胺 )(CAS 479-45-8)

(27)  TNAD(1,4,5,8-四 硝 基 -1,4,5,8-四 氮 杂 萘 烷 )(CAS 135877-16-6)(至 於 其 “ 先 质 ”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g)(6))

(28)  TNAZ(1,3,3-三 硝 基 氮 环 丁 烷 )(CAS 97645-24-4)(至 於 其 “ 先 质 ”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g)(2))

(29)  TNGU(SORGUYL或 四 硝 基 甘 尿 )(CAS 55510-03-7)

(30)  TNP(1,4,5,8-四 硝 基 哒 嗪 并 [4,5-d]哒 嗪 )(CAS 229176-04-9)

(31)  以 下 的 三 嗪 :

(a)    DNAM(2--4,6-二 硝 基 氨 基 --三 嗪 )(CAS 19899-80-0)

(b)    NNHT(2-硝 基 亚 氨 基 -5-硝 基 -六 氢 -1,3,5-三 嗪 )(CAS 130400-13-4)

(32)  以 下 的 三 唑 :

(a)    5-叠 氮 -2-硝 基 三 唑 ;

(b)    ADHTDN(4-氨 基 -3,5-二 联 氨 基 -1,2,4-三 唑 二 硝 酰 胺 )(CAS 1614-08-0)

(c)    ADNT(1-氨 基 -3,5-二 硝 基 -1,2,4-三 唑 )

(d)    BDNTA([-二 硝 基 三 唑 ])

(e)    DBT(3,3'-二 硝 基 -5,5--1,2,4-三 唑 )(CAS 30003-46-4);

(f)     DNBT(二 硝 基 双 三 唑 )(CAS 70890-46-9);

(g)    NTDNA(2-硝 基 三 唑 5-二 硝 酰 胺 )(CAS 75393-84-9)

(h)    NTDNT(1-N-(2-硝 基 三 唑 并 )3,5-二 硝 基 三 唑 )

(i)     PDNT(1-苦 基 -3,5-二 硝 基 三 唑 )

(j)     TACOT(四 硝 基 苯 并 三 唑 并 苯 并 三 唑 )(CAS 25243-36-1);

(33)  任 何 未 於 项 目 ML8(a)的 别 处 列 出 , 而 其 引 爆 速 度 在 最 高 密 度 时 每 秒 超 过 8700米 或 其 引 爆 压 力 超 过 340千 巴 的 炸 药 ;

(34)  其 他 未 於 项 目 ML8(a)的 别 处 列 出 的 有 机 炸 药 , 其 所 产 生 的 引 爆 压 力 达 250千 巴 或 以 上 , 而 当 其 处 於 开 氏 532(摄 氏 250)或 以 上 时 , 能 保 持 稳 定 为 时 5分 钟 或 更 长 的 时 间 ;

(b)   以 下 的 “ 推 进 剂 ” :

(1)    任 何 属 联 合 国 等 级 1.1的 固 体 “ 推 进 剂 ” , 其 理 论 比 衡 在 标 准 状 态 下 (就 非 金 属 性 组 合 物 而 言 )超 过 250秒 或 (就 铝 的 组 合 物 而 言 )超 过 270秒 ;

(2)    任 何 属 联 合 国 等 级 1.3的 固 体 “ 推 进 剂 ” , 其 理 论 比 衡 在 标 准 状 态 下 (就 非 卤 素 性 组 合 物 而 言 )超 过 230秒 、 (就 非 金 属 性 组 合 物 而 言 )超 过 250秒 及 (就 金 属 性 组 合 物 而 言 )超 过 266秒 ;

(3)    力 常 数 大 於 1200千 焦 耳 / 公 斤 的 “ 推 进 剂 ” ;

(4)    可 在 68.9巴 压 力 及 开 氏 294(摄 氏 21)的 标 准 状 态 (在 抑 制 单 线 束 的 形 状 下 测 量 )下 , 维 持 超 过 每 秒 38毫 米 的 稳 定 线 性 燃 烧 率 的 “ 推 进 剂 ” ;

(5)    在 开 氏 233(摄 氏 -40)於 最 大 压 力 时 具 有 超 过 5%延 展 性 的 弹 性 体 改 装 或 铸 装 双 基 (EMCDB)“ 推 进 剂 ” ;

(6)    任 何 含 有 项 目 ML8(a)指 明 的 物 质 的 “ 推 进 剂 ”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 以 下 的 “ 焰 火 讯 号 弹 ” 、 燃 料 及 相 关 物 质 , 及 其 混 合 物 :

(1)    特 制 供 军 事 用 途 的 飞 机 燃 料 ;

(2)    铝 烷 (氢 化 铝 )(CAS 7784-21-6)

(3)    碳 硼 烷 ; 癸 硼 烷 (CAS 17702-41-9); 戊 硼 烷 (CAS 19624-22-718433-84-6)及 其 衍 生 物 ;

(4)    以 下 的 联 氨 及 其 衍 生 物 (至 於 氧 化 的 联 氨 衍 生 物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d)(8)ML8(d)(9))

(a)    浓 度 70%或 以 上 的 联 氨 (CAS 302-01-2)

(b)    甲 肼 (CAS 60-34-4)

(c)    对 称 -二 甲 肼 (CAS 540-73-8)

(d)    -二 甲 肼 (CAS 57-14-7)

(5)    粒 子 状 的 金 属 燃 料 , 不 论 其 形 状 为 圈 球 形 、 粉 碎 状 、 椭 圆 体 、 片 状 或 粉 末 状 , 而 且 是 由 含 有 99%或 以 上 的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物 料 制 造 的 :

(a)    以 下 的 金 属 及 其 混 合 物 :

(1)    粒 子 尺 码 小 於 60微 米 的 铍 (CAS 7440-41-7)

(2)    由 氢 氧 还 原 氧 化 铁 产 生 而 粒 子 尺 码 为 3微 米 或 以 下 的 铁 粉 (CAS 7439-89-6)

(b)    含 有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物 料 的 混 合 物 :

(1)    粒 子 尺 码 小 於 60微 米 的 锆 (CAS 7440-67-7)、 镁 (CAS 7439-95-4)或 锆 镁 合 金 ;

(2)    纯 度 达 85%或 以 上 且 粒 子 尺 码 小 於 60微 米 的 硼 (CAS 7440-42-8)或 碳 化 硼 (CAS 12069-32-8) 燃 料 ;

(6)    含 有 特 制 供 喷 火 器 或 燃 烧 弹 使 用 的 碳 氢 燃 料 浓 化 剂 的 军 事 物 料 , 例 如 金 属 硬 脂 酸 盐 或 金 属 棕 榈 酸 盐 (例 如 八 聚 物 (CAS 637-12-7))M1M2M3的 浓 化 剂 ;

(7)    与 金 属 粉 末 或 其 他 高 能 量 燃 料 成 分 结 合 的 高 氯 酸 盐 、 氯 酸 盐 及 铬 酸 盐 ;

(8)    由 含 有 99%或 以 上 的 铝 的 物 料 制 造 而 粒 子 尺 码 为 60微 米 或 以 下 的 圈 球 形 铝 粉 (CAS 7429-90-5)

(9)    化 学 计 量 相 等 於 n=0.65-1.68的 低 氢 化 钛 (TiHn)

(d)   以 下 的 氧 化 剂 及 其 混 合 物 :

(1)    ADN(二 硝 酰 胺 铵 或 SR 12)(CAS 140456-78-6)

(2)    AP(高 氯 酸 铵 )(CAS 7790-98-9)

(3)    氟 与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物 质 组 成 的 化 合 物 :

(a)    其 他 卤 素 ;

(b)    氧 ; 或

(c)    氮 ;

注 释 :

1.     项 目 ML8(d)(3)不 管 制 三 氟 化 氯 。

2.     项 目 ML8(d)(3)不 管 制 气 态 三 氟 化 氮 。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4)    DNAD(1,3-二 硝 基 -1,3-二 氮 环 丁 烷 )(CAS 78246-06-7)

(5)    HAN(硝 酸 羟 铵 )(CAS 13465-08-2)

(6)    HAP(高 氯 酸 羟 铵 )(CAS 15588-62-2)

(7)    HNF(硝 基 甲 酸 肼 )(CAS 20773-28-8)

(8)    硝 酸 肼 (CAS 37836-27-4);

技 术 注 释 :

别 名 为 单 硝 酸 肼 或 二 硝 酸 肼 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9)    高 氯 酸 肼 (CAS 27978-54-7)

(10)  由 抑 制 红 色 发 烟 硝 酸 (IRFNA)(CAS 8007-58-7)所 组 成 或 含 有 抑 制 红 色 发 烟 硝 酸 的 液 体 氧 化 剂 ;

注 释 :

项 目 ML8(d)(10)不 管 制 非 抑 制 之 发 烟 硝 酸 。

(e)   以 下 的 接 着 材 料 、 塑 化 剂 、 单 体 、 聚 合 体 :

(1)    AMMO(叠 氮 甲 基 甲 基 环 氧 丙 烷 及 其 聚 合 物 )(CAS 90683-29-7)(至 於 其 “ 先 质 ”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g)(1))

(2)    BAMO(双 叠 氮 甲 基 环 氧 丙 烷 及 其 聚 合 物 )(CAS 17607-20-4)(至 於 其 “ 先 质 ”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g)(1))

(3)    BDNPA((2,2-二 硝 基 丙 基 )乙 缩 醛 )(CAS 5108-69-0)

(4)    BDNPF((2,2-二 硝 基 丙 基 )二 甲 缩 醛 )(CAS 5917-61-3)

(5)    BTTN(丁 三 醇 三 硝 酸 酯 )(CAS 6659-60-5)(至 於 其 “ 先 质 ” , 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g)(8))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6)    特 制 供 军 用 并 含 有 硝 基 、 叠 氮 、 硝 酸 盐 、 硝 基 氮 或 二 氟 氨 基 组 的 高 能 单 体 、 增 塑 剂 及 聚 合 物 ;

(7)    FAMAO(3-二 氟 氨 基 甲 基 -3-叠 氮 甲 基 环 氧 丙 烷 )及 其 聚 合 物 ;

(8)    FEFO(-(2--2,2-二 硝 基 乙 基 )甲 缩 醛 )(CAS 17003-79-1)

(9)    FPF-1(2,2,3,3,4,4-六 氟 戊 二 醇 -1,5-甲 缩 醛 )(CAS 376-90-9)

(10)  FPF-3(2,4,4,5,5,6,6-七 氟 -2-三 氟 甲 基 -3氧 杂 庚 二 醇 -1,7-甲 缩 醛 )

(11)  GAP(叠 氮 化 缩 水 甘 油 聚 合 物 )(CAS 143178-24-9)及 其 衍 生 物 ;

(12)  HTPB(羟 基 封 端 聚 丁 二 烯 ), 而 其 羟 基 官 能 度 是 相 等 於 或 大 於 2.2并 且 小 於 或 相 等 於 2.4, 羟 基 值 是 小 於 0.77meq/g, 且 在 摄 氏 30度 时 的 黏 度 是 小 於 47poise(CAS 69102-90-5)的 ;

(13)  (低 於 10000)分 子 量 , 醇 官 能 化 的 聚 表 氯 醇 ; 聚 表 氯 二 醇 及 三 醇 ;

(14)  NENAs(硝 酸 基 乙 基 硝 胺 化 合 物 )(CAS 17096-47-885068-73-182486-83-782486-82-685954-06-9)

(15)  PGN(poly-GLYN, 聚 硝 酸 缩 水 甘 油 酯 )或 聚 硝 酸 甲 基 环 氧 乙 烷 (CAS 27814-48-8)

(16)  Poly-NIMMO(聚 硝 酸 基 甲 基 甲 基 环 氧 丙 烷 )poly-NMMO([3-硝 酸 基 甲 基 -3-甲 基 环 氧 丙 烷 ])(CAS 84051-81-0)

(17)  聚 硝 基 原 碳 酸 盐 ;

(18)  TVOPA(1,2,3-[1,2--(二 氟 氨 基 )乙 氧 基 ]丙 烷 或 三 酸 氧 基 丙 烷 加 合 物 )(CAS 53159-39-0)

(f)    以 下 的 “ 添 加 剂 ” ∶

(1)    硷 性 水 杨 酸 铜 (CAS 62320-94-9)

(2)    BHEGA((2-羟 基 乙 基 )2-羟 乙 酰 胺 )(CAS 17409-41-5)

(3)    BNO(氧 化 丁 二 烯 腈 )(CAS 9003-18-3)

(4)    以 下 的 二 茂 铁 衍 生 物 ∶

(a)    二 甲 基 矽 烷 四 次 甲 基 二 环 戊 二 烯 基 铁 羟 基 端 聚 丁 二 烯 (CAS 125856-62-4)

(b)    2,2-(乙 基 二 环 戊 二 烯 基 铁 )丙 烷 (2,2--乙 基 二 茂 铁 基 丙 烷 )(CAS 37206-42-1)

(c)    二 茂 铁 羧 酸 ;

(d)    正 丁 基 二 茂 铁 (CAS 31904-29-7)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e)    其 他 加 合 聚 合 二 茂 铁 衍 生 物 ;

(5)    2,4-二 羟 基 苯 甲 酸 铅 (CAS 20936-32-7)

(6)    柠 檬 酸 铅 (CAS 14450-60-3)

(7)    -铜 与 β -间 二 羟 苯 甲 酸 盐 或 水 杨 酸 盐 的 螯 合 物 (CAS 68411-07-4)

(8)    马 来 酸 铅 (CAS 19136-34-6)

(9)    水 杨 酸 铅 (CAS 15748-73-9)

(10)  锡 酸 铅 (CAS 12036-31-6)

(11)  MAPO(-1-(2-甲 基 )氮 丙 啶 膦 的 氧 化 物 )(CAS 57-39-6)BOBBA 8((-甲 基 氮 杂 环 丙 烯 基 )2-(2-羟 基 丙 烷 基 )丙 基 氨 基 氧 膦 ); 及 其 他 MAPO 衍 生 物 ;

(12)  Methyl BAPO((2-甲 基 氮 杂 环 丙 烯 基 )甲 基 氨 基 氧 膦 )(CAS 85068-72-0)

(13)  N-甲 基 --硝 基 苯 胺 (CAS 100-15-2)

(14)  二 异 氰 酸 3-硝 基 氮 -1,5-戊 酯 (CAS 7406-61-9)

(15)  以 下 的 有 机 金 属 偶 合 剂 ∶

(a)    氧 化 新 戊 基 [二 烯 丙 基 ], 三 [二 辛 基 ]磷 钛 酸 盐 (CAS 103850-22-2); 亦 称 为 钛 IV2,2[2-丙 烯 醇 基 -甲 基 , 丁 醇 基 , 三 (二 辛 基 ) 磷 酸 盐 ](CAS 110438-25-0); 或 LICA 12(CAS 103850-22-2)

(b)    IV[(2-丙 烯 醇 基 -1)甲 基 , 正 丙 醇 基 甲 基 ]丁 醇 基 -1, 三 [二 辛 基 ]焦 磷 酸 盐 或 KR3538

(c)    IV[(2-丙 烯 醇 基 -1)甲 基 , 正 丙 醇 基 甲 基 ]丁 醇 基 -1, 三 (二 辛 基 )磷 酸 盐 ;

(16)  聚 氰 基 二 氟 氨 基 环 氧 乙 烷 ;

(17)  多 功 能 氮 丙 啶 酰 胺 ∶ 在 氮 丙 啶 圈 上 有 异 基 苯 均 三 基 (乙 基 氮 丙 环 均 苯 三 甲 酰 胺 (HX-868 1,1’ ,1” -(均 苯 三 甲 酰 基 )三 -2-乙 基 吖 丙 啶 (CAS 7722-73-8))或 乙 基 氮 丙 环 均 苯 三 甲 酰 胺 ), 异 氰 脲 基 或 三 甲 基 己 二 基 骨 干 结 构 以 及 2-甲 基 或 2-乙 基 成 分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 项 目 ML8(f)(17)包 括 :

1.     1,1’ -(间 苯 二 甲 酰 基 )双 -2-甲 基 吖 丙 啶 (HX-752)(CAS 7652-64-4);

 

2.     2,4,6-三 (2-乙 基 -1-吖 丙 啶 基 )-1,3,5-三 嗪 (HX-874)(CAS 18924-91-9);

 

3.     1,1’ -(三 甲 基 己 二 酰 基 )双 -2-乙 基 吖 丙 啶 (HX-877)(CAS 71463-62-2)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18)  丙 亚 胺 (2-甲 基 氮 丙 啶 )(CAS 75-55-8)

(19)  比 面 面 积 大 於 250平 方 米 /克 而 平 均 粒 子 尺 码 为 3.0毫 微 米 或 以 下 的 超 细 氧 化 铁 (Fe2O3)

(20)  TEPAN(HX-879)(四 乙 撑 五 胺 丙 烯 腈 )(CAS 68412-45-3); 各 种 氰 乙 基 化 多 氨 及 其 盐 类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1)  TEPANOL(HX-878)(四 乙 撑 五 胺 丙 烯 腈 缩 水 甘 油 )(CAS 68412-46-4); 加 合 了 缩 水 甘 油 的 各 种 氰 乙 基 化 多 氨 及 其 盐 类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2)  TPB(三 苯 基 铋 )(CAS 603-33-8)

(g)   以 下 的 “ 先 质 ” ∶

注 意 ∶

在 项 目 ML8(g)中 的 有 关 提 述 是 对 由 这 些 物 质 制 造 的 受 管 制 的 “ 高 能 物 料 ” 的 提 述 。

(1)    BCMO(双 氯 甲 基 环 氧 丙 烷 )(CAS 142173-26-0)(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e)(1)ML8(e)(2))

(2)    二 硝 基 氮 环 丁 烷 -特 丁 基 盐 (CAS 125735-38-8)(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a)(28))

(3)    HBIW(六 苯 甲 基 六 氮 异 乌 兹 烷 )(CAS 124782-15-6)(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a)(4))

(4)    TAIW(四 乙 酰 基 二 苯 甲 基 六 氮 异 乌 兹 烷 )(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a)(4))

(5)    TAT(1,3,5,7-四 乙 酰 基 -1,3,5,7-四 氮 杂 环 辛 烷 )(CAS 41378-98-7)(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a)(13))

(6)    1,4,5,8-四 氮 杂 萘 烷 (CAS 5409-42-7)(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a)(27))

(7)    1,3,5-三 氯 苯 (CAS 108-70-3)(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a)(23))

(8)    1,2,4-三 羟 基 丁 烷 (1,2,4-丁 三 醇 )(CAS 3068-00-6)(亦 须 参 阅 项 目 ML8(e)(5))

注 释 :

1.    受 项 目 ML8(c)(1)管 制 的 飞 机 燃 料 属 制 成 品 而 非 其 组 成 原 料 。

2.    项 目 ML8(c)(4)(a)不 管 制 为 抑 制 腐 蚀 而 特 制 的 联 氨 混 合 物 。

3.    含 有 项 目 ML8(c)(5)所 列 的 金 属 或 合 金 的 炸 药 及 燃 料 , 不 论 该 金 属 或 合 金 是 否 包 藏 於 铝 、 镁 、 锆 或 铍 之 内 , 均 受 管 制 。

4.    项 目 ML8(c)(5)(b)(2)不 管 制 加 有 硼 -10(-10总 含 量 的 20%或 以 上 )的 硼 及 碳 化 硼 。

5.    至 於 火 药 及 装 置 , 参 阅 项 目 ML4

6.    项 目 ML8不 管 制 下 列 的 物 质 , 除 非 该 等 物 质 与 项 目 ML8(a)所 述 的 “ 高 能 物 料 ” 或 项 目 ML8(c)所 述 的 粉 末 状 金 属 化 合 或 混 合 :

(a)    苦 味 酸 铵 ;

(b)    黑 火 药 ;

(c)    六 硝 基 二 苯 胺 ;

(d)    二 氟 胺 ;

(e)    硝 化 淀 粉 ;

(f)     硝 酸 钾 ;

(g)    四 硝 基 萘 ;

(h)    三 硝 基 茴 香 醚 ;

(i)     三 硝 基 萘 ;

(j)     三 硝 基 二 甲 苯 ;

(k)    N-吡 咯 烷 酮 ; 1-甲 基 -2-吡 咯 烷 酮 ;

(l)     马 来 酸 二 辛 酯 ;

(m)   丙 烯 酸 乙 基 己 酯 ;

(n)    三 乙 基 铝 (TEA); 三 甲 基 铝 (TMA); 及 其 他 发 火 性 的 锂 、 钠 、 镁 、 锌 或 硼 的 烷 基 及 芳 基 金 属 化 合 物 ;

(o)    硝 化 纤 维 ;

(p)    硝 化 甘 油 (或 甘 油 三 硝 酸 盐 ; 三 硝 基 甘 油 )(NG)

(q)    2,4,6-三 硝 基 甲 苯 (TNT)

(r)     二 硝 酸 化 乙 二 胺 (EDDN)

(s)    四 硝 化 戊 四 醇 (PETN)

(t)     叠 氮 化 铅 , 中 性 与 硷 性 斯 蒂 酚 酸 铅 , 以 及 含 有 叠 氮 化 物 或 叠 氮 络 合 物 的 主 要 炸 药 或 起 爆 混 合 炸 药 ;

(u)    三 甘 醇 二 硝 酸 酯 (TEGDN)(CAS 111-22-8)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v)    2,4,6-三 硝 基 间 苯 二 酚 (收 敛 酸 )

(w)   二 乙 基 二 苯 基 尿 ; 二 甲 基 二 苯 基 尿 ; 甲 基 乙 基 二 苯 基 尿 中 定 剂 ;

(x)    N,N-二 苯 基 尿 (不 对 称 二 苯 基 尿 )

(y)    甲 基 -N,N-二 苯 基 尿 (甲 基 不 对 称 二 苯 基 尿 )

(z)    乙 基 -N,N-二 苯 基 尿 (乙 基 不 对 称 二 苯 基 尿 )

(aa)  2-硝 基 二 苯 胺 (2-NDPA)

(bb)  4-硝 基 二 苯 胺 (4-NDPA)

(cc)  2,2-二 硝 基 丙 醇 ;

(dd)  硝 基 胍 (亦 须 参 阅 两 用 物 品 清 单 项 目 1C011(d))

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9       以 下 的 作 战 船 只 (水 面 或 水 下 )、 特 别 海 军 装 备 、 配 件 、 零 件 及 其 他 水 面 船 只 :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意 :

至 於 导 向 及 导 航 装 备 , 参 阅 项 目 ML11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 以 下 的 船 只 及 零 件 :

(1) 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船 只 (水 面 或 水 下 ), 不 论 其 目 前 修 理 或 操 作 的 状 况 如 何 , 亦 不 论 是 否 载 有 武 器 投 射 系 统 或 装 甲 , 及 该 等 船 只 的 船 体 或 船 体 部 件 , 以 及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该 等 船 只 的 零 件 ;

(2)    有 任 何 以 下 项 目 装 设 於 其 上 或 融 合 於 其 中 的 水 面 船 只 (项 目 ML9(a)(1)指 明 者 除 外 ):

 

(a)    项 目 ML1指 明 的 并 口 径 为 12.7毫 米 或 以 上 的 自 动 化 武 器 、 或 项 目 ML2、 ML4、 ML12或 ML19指 明 的 武 器 、 或 该 等 武 器 的 ‘ 武 器 架 ’ 或 承 力 点 ;

 

技 术 注 释 :

 

‘ 武 器 架 ’ 一 词 指 武 器 支 架 或 为 安 装 武 器 的 目 的 而 设 置 的 结 构 性 巩 固 物 。

 

(b)   项 目 ML5指 明 的 射 控 系 统 ;

 

(c)    下 列 两 者 :

 

(1)    ‘ 化 生 辐 核 (CBRN)防 护 ’ ;

 

(2)    为 净 化 目 的 而 设 计 的 ‘ 预 先 沾 湿 或 冲 刷 系 统 ’ ;

 

(d)    项 目 ML4(b)、 ML5(c)或 ML11(a)指 明 的 主 动 武 器 反 制 系 统 , 而 该 系 统 具 有 下 列 任 何 一 项 特 性 :

 

(1)    ‘ 化 生 辐 核 (CBRN)防 护 ’ ;

 

(2)    为 减 低 雷 达 横 截 面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船 体 及 上 层 建 筑 ;

 

(3)    热 痕 迹 减 弱 装 置 (例 如 废 气 冷 却 系 统 ), 但 不 包 括 该 等 为 提 高 发 电 机 的 整 体 效 能 或 减 低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装 置 ;

 

(4)    为 减 弱 整 艘 船 只 的 磁 力 痕 迹 而 设 计 的 消 磁 系 统 ;

 

技 术 注 释 :

 

1.     ‘ 化 生 辐 核 (CBRN)防 护 ’ 一 词 指 具 有 超 压 、 通 风 系 统 隔 离 、 设 有 化 生 辐 核 (CBRN)过 滤 器 的 有 限 制 通 风 开 口 及 装 有 气 闸 的 有 限 制 人 员 入 口 点 等 特 点 的 一 个 自 足 的 内 部 空 间 。

 

2.     ‘ 预 先 沾 湿 或 冲 刷 系 统 ’ 一 词 指 一 个 能 同 时 沾 湿 船 只 的 外 部 上 层 建 筑 及 甲 板 的 海 水 喷 射 系 统 。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 以 下 的 引 擎 及 推 进 系 统 :

(1) 为 潜 艇 而 特 别 设 计 并 符 合 下 列 所 有 条 件 的 柴 油 引 擎 ∶

(a) 功 率 输 出 1.12兆 瓦 (1500马 力 )或 以 上 ; 及

(b) 转 速 每 分 钟 700转 或 以 上 ;

(2) 为 潜 艇 而 特 别 设 计 并 具 有 下 述 所 有 特 性 的 电 动 马 达 :

(a) 功 率 输 出 大 於 0.75兆 瓦 (1000马 力 );

(b) 快 速 逆 转 ;

(c) 液 冷 式 ;

(d) 完 全 密 封 ;

(3)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、 且 具 功 率 输 出 37.3千 瓦 (50马 力 )或 以 上 而 其 非 磁 性 成 分 超 过 总 质 量 的 75%的 非 磁 性 柴 油 引 擎 ; 及

(4) 为 潜 艇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'无 需 空 气 推 进 '系 统 ;

技 术 注 释 ∶

'无 需 空 气 推 进 '让 潜 航 潜 艇 在 不 取 用 大 气 空 气 的 情 况 下 操 作 其 推 进 系 统 , 而 所 能 维 持 的 时 间 , 较 若 非 有 该 系 统 电 池 本 可 达 致 的 操 作 时 间 为 长 。 就 项 目 ML9(b)(4)而 言 , '无 需 空 气 推 进 '不 包 括 核 动 力 。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水 底 侦 察 装 置 及 其 操 纵 装 置 ;

(d)   潜 艇 及 鱼 雷 防 御 网 ;

(e)   已 删 除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f)   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船 体 穿 入 器 及 可 与 船 只 的 外 界 装 备 连 络 的 连 接 器 ;

注 释 :

 

项 目 ML9(f)包 括 船 只 用 的 单 传 导 器 型 、 多 传 导 器 型 、 同 轴 型 或 导 波 型 的 连 接 器 , 以 及 船 只 用 的 船 体 穿 入 器 , 该 两 项 均 具 有 保 持 密 闭 的 能 力 , 而 且 在 海 深 超 过 100米 时 仍 保 持 其 特 性 , 以 及 光 纤 连 接 器 与 为 不 受 深 度 影 响 将 “ 雷 射 器 ” 光 束 传 送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船 体 穿 入 器 。 项 目 ML9(f)不 包 括 普 通 的 推 进 式 柱 及 水 动 式 操 纵 杆 船 体 穿 入 器 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g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以 气 体 或 磁 性 作 悬 挂 并 有 主 动 式 讯 号 或 振 动 抑 制 操 控 的 无 声 啤 铃 及 含 有 此 类 啤 铃 的 装 备 。

 

ML10     以 下 的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“ 飞 机 ” 、 “ 轻 於 空 气 载 具 ” 、 无 人 驾 驶 航 空 器 、 航 空 引 擎 及 “ 飞 机 ” 装 备 、 相 关 装 备 及 零 件 :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意 :

至 於 导 向 及 导 航 装 备 , 参 阅 项 目 ML11注 释 7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 战 斗 “ 飞 机 ”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1999年 第 183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其 他 “ 飞 机 ” 及 “ 轻 於 空 气 载 具 ” , 包 括 军 事 侦 察 、 攻 击 、 军 事 训 练 、 运 输 及 空 投 部 队 或 军 事 装 备 、 後 勤 支 援 等 用 途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1999年 第 183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 以 下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无 人 驾 驶 航 空 器 及 相 关 装 备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1)    无 人 驾 驶 航 空 器 , 包 括 遥 控 飞 行 器 (RPVs)、 自 主 及 可 程 式 化 的 飞 行 器 具 , 以 及 “ 轻 於 空 气 载 具 ” ; 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)    相 关 发 射 器 及 地 面 支 援 装 备 ;

(3)    与 指 挥 和 控 制 相 关 的 装 备 ;   (1999年 第 183号 法 律 公 告 )

(d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航 空 引 擎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1999年 第 183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e)   特 别 设 计 为 与 受 项 目 ML10(a)ML10(b)管 制 的 “ 飞 机 ” 或 与 受 项 目 ML10(d)管 制 的 航 空 引 擎 一 同 使 用 的 航 空 装 备 , 包 括 空 中 加 油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1999年 第 183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f)    增 压 加 油 器 、 增 压 加 油 设 备 , 以 及 特 别 设 计 以 助 於 局 限 範 围 内 操 作 的 装 备 , 以 及 特 别 发 展 供 项 目 ML10(a)ML10(b)管 制 的 “ 飞 机 ” 或 项 目 ML10(d)管 制 的 航 空 引 擎 使 用 的 地 面 装 备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g)   军 用 头 盔 及 防 护 面 罩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部 件 、 在 “ 飞 机 ” 内 使 用 的 增 压 呼 吸 装 备 及 局 部 压 力 衣 、 抗 动 加 速 度 衣 、 “ 飞 机 ” 或 导 弹 使 用 的 液 态 氧 转 化 器 , 以 及 在 紧 急 时 供 人 员 从 “ 飞 机 ” 中 逃 生 用 的 逃 生 弹 射 器 及 弹 射 引 发 装 置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h)   作 战 人 员 、 空 投 或 “ 飞 机 ” 减 速 使 用 的 下 列 降 落 伞 及 相 关 装 备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1)    供 以 下 用 途 的 降 落 伞 :

(a)    供 突 击 队 定 点 着 陆 使 用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  供 伞 兵 空 降 使 用 ;

(2)    货 物 降 落 伞 ;

(3)    滑 翔 伞 、 阻 力 伞 、 供 空 降 物 (例 如 回 收 舱 、 弹 射 椅 、 炸 弹 )稳 定 及 高 度 控 制 的 减 速 伞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4)   供 紧 急 跳 伞 部 署 及 膨 胀 过 程 调 整 用 , 与 弹 射 椅 系 统 合 用 的 减 速 伞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5)    供 导 向 导 弹 、 无 人 飞 机 或 太 空 船 回 收 用 的 降 落 伞 ;

(6)    迫 近 伞 及 着 陆 减 速 伞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7)    其 他 军 用 降 落 伞 ;

(8)    为 高 空 跳 伞 者 特 别 设 计 的 装 备 (例 如 衣 服 、 特 制 头 盔 、 呼 吸 系 统 、 导 航 装 备 )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i)    供 降 落 负 载 用 的 动 驾 驶 系 统 ;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以 在 任 何 高 度 操 纵 花 式 跳 伞 的 军 用 装 备 , 包 括 氧 气 装 备 ;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10(b)不 管 制 以 下 经 特 别 设 计 作 军 用 的 “ 飞 机 ” 或 其 变 体 :

(a)    并 非 装 配 作 军 事 用 途 , 没 有 装 上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装 备 或 附 件 ; 及

(b)    已 由 “ 缔 约 国 ” 的 民 航 当 局 核 证 作 为 民 用 。

2.    项 目 ML10(d)不 管 制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  经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为 军 用 的 航 空 引 擎 , 而 其 已 由 “ 缔 约 国 ” 的 民 航 当 局 核 证 供 “ 民 用 飞 机 ” 使 用 , 或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  往 复 式 引 擎 或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, 但 为 无 人 驾 驶 航 空 器 而 特 别 设 计 者 除 外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3.    项 目 ML10(b)ML10(d)对 非 军 用 “ 飞 机 ” 的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及 相 关 装 备 或 经 改 装 备 作 军 用 的 航 空 引 擎 的 管 制 , 只 适 用 於 军 用 零 件 及 需 要 作 改 装 以 作 军 用 的 军 事 相 关 装 备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11     不 受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内 其 他 条 文 管 制 的 电 子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∶

(a)   经 特 别 设 计 作 军 事 用 途 的 电 子 装 备 ;

注 释 ∶

项 目 ML11(a)包 括 :

1.     电 子 反 制 及 电 子 反 反 制 装 备 (即 经 设 计 用 以 对 雷 达 或 无 线 电 通 讯 接 收 器 放 出 无 关 或 错 误 讯 号 ,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阻 挠 对 手 电 子 接 收 器 (包 括 其 反 制 装 备 )的 接 收 或 操 作 或 减 低 对 手 电 子 接 收 器 (包 括 其 反 制 装 备 )的 效 能 的 装 备 )包 括 干 扰 及 反 干 扰 装 备 ;

2.     频 率 捷 变 管 ;

3.     经 设 计 供 为 军 事 情 报 或 保 安 的 目 的 而 对 电 磁 频 谱 进 行 监 测 及 监 控 的 电 子 系 统 或 装 备 , 或 供 反 制 该 类 监 测 及 监 控 的 电 子 系 统 或 装 备 ;

4.     经 设 计 用 以 对 声 纳 接 收 器 放 出 无 关 或 错 误 讯 号 的 水 底 反 制 设 备 (包 括 音 波 与 磁 性 干 扰 及 诱 饵 装 备 )

5.     使 用 密 码 的 资 料 处 理 保 密 装 备 、 资 料 保 密 装 备 , 以 及 传 输 及 讯 号 线 保 密 装 备 ;

6.     辨 认 、 认 证 及 密 码 键 载 入 装 备 与 密 码 键 管 理 、 制 造 及 分 派 装 备 ;

7.     导 向 及 导 航 装 备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8.     数 位 式 对 流 层 散 射 无 线 电 通 讯 传 输 装 备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9.     为 通 讯 情 报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数 字 式 解 调 器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10.   “ 自 动 化 指 挥 及 控 制 系 统 ” 。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 

(b)   全 球 衞 星 导 航 系 统 (GNSS)干 扰 装 备 ;

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12     以 下 的 高 速 动 能 武 器 系 统 及 相 关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

(a)   为 将 目 标 消 灭 或 使 目 标 任 务 失 效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动 能 武 器 系 统 ;

(b)   特 别 设 计 的 测 试 及 评 估 设 施 与 测 试 模 型 , 包 括 分 析 仪 器 与 目 标 , 以 为 动 态 测 试 动 能 投 射 器 及 系 统 ;

注 意 :

关 於 使 用 次 口 径 弹 药 或 应 用 单 一 化 学 推 进 剂 及 弹 药 的 武 器 系 统 , 参 阅 项 目 ML1ML2ML3ML4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12包 括 下 列 特 别 设 计 的 动 能 武 器 系 统 :

(a)    能 加 速 质 量 大 於 0.1克 至 速 度 超 过 1.6千 米 / 秒 , 以 单 一 或 连 环 快 发 模 式 的 发 射 推 进 系 统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(b)    原 动 力 发 电 、 电 子 装 甲 、 能 量 贮 存 、 热 能 管 理 、 调 节 器 、 转 换 或 燃 料 处 理 装 备 ; 以 及 电 子 介 面 介 於 电 源 供 应 、 枪 及 其 他 机 舱 电 子 驱 动 功 能 ;

(c)    目 标 搜 索 、 追 踪 、 射 控 或 损 坏 评 估 系 统 ;

(d)    投 射 器 使 用 的 归 向 寻 标 器 、 导 引 或 转 向 推 进 (侧 向 加 速 )系 统 。

2.    项 目 ML12管 制 使 用 下 列 任 何 推 进 方 法 的 武 器 系 统 :

(a)    电 磁 ;

(b)    电 热 ;

(c)    等 离 子 体 ;

(d)    轻 气 体 ; 或

(e)    化 学 品 (如 与 上 列 任 何 一 项 结 合 使 用 )

3.  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废 除 )

 

ML13     以 下 的 装 甲 或 防 护 装 备 、 构 造 及 零 件 ;

(a)   以 下 的 装 甲 板 :

(1)    制 造 至 符 合 军 事 标 准 或 规 格 的 ; 或

(2)    适 合 作 军 事 用 途 的 ;

(b)   特 别 设 计 以 对 军 事 系 统 提 供 弹 道 防 护 的 金 属 或 非 金 属 物 料 组 合 物 或 结 构 物 ,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   按 照 军 事 标 准 或 规 格 , 或 按 照 相 若 的 国 家 标 准 而 制 造 的 头 盔 , 以 及 为 该 等 头 盔 特 别 设 计 的 组 件 (即 头 盔 外 壳 、 衬 垫 及 护 垫 )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d)   按 照 军 事 标 准 或 规 格 或 相 等 要 求 而 制 造 的 护 身 装 甲 、 防 护 衣 物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13(b)包 括 特 别 设 计 用 以 形 成 爆 炸 反 应 装 甲 或 建 造 军 事 掩 体 的 物 料 。  

2.    项 目 ML13(c)不 包 括 既 没 有 装 备 任 何 一 种 配 件 装 置 , 亦 未 经 改 装 或 设 计 以 配 合 任 何 一 种 配 件 装 置 的 传 统 钢 盔 。

3.    项 目 ML13(c)及 (d)不 包 括 由 使 用 者 随 身 携 带 作 其 个 人 防 护 用 途 的 头 盔 、 护 身 装 甲 或 防 护 衣 物 。

4.    就 只 有 专 为 爆 炸 品 处 理 人 员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头 盔 而 言 , 特 别 设 计 作 军 事 用 途 的 头 盔 才 包 括 在 项 目 ML13之 中 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意 :

  1. 并 参 阅 两 用 物 品 清 单 项 目 1A005。
  2. 至 於 用 於 制 造 护 身 装 甲 及 头 盔 的 “ 纤 维 或 丝 状 物 料 ” , 参 阅 两 用 物 品 清 单 项 目 1C010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14     供 军 事 训 练 或 模 拟 军 事 演 习 之 用 的 特 别 装 备 , 为 进 行 使 用 受 项 目 ML1ML2管 制 的 任 何 火 器 或 武 器 的 训 练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模 拟 器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及 配 件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技 术 注 释 :

‘ 供 军 事 训 练 之 用 的 特 别 装 备 ’ 一 词 , 包 括 军 用 攻 击 训 练 器 、 可 操 作 飞 行 训 练 器 、 雷 达 目 标 训 练 器 、 雷 达 目 标 产 生 器 、 炮 击 训 练 装 置 、 反 潜 艇 作 战 训 练 器 、 飞 行 模 拟 器 (包 括 供 飞 行 员 / 太 空 人 训 练 之 用 的 人 用 级 离 心 机 )、 雷 达 训 练 器 、 仪 表 飞 行 训 练 器 、 航 海 训 练 器 、 导 弹 发 射 训 练 器 、 目 标 靶 装 备 、 无 人 “ 飞 机 ” 、 军 备 训 练 器 、 无 驾 驶 员 “ 飞 机 ” 训 练 器 、 移 动 式 训 练 设 备 及 地 面 军 事 行 动 训 练 装 备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14包 括 经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以 供 军 用 的 供 模 拟 器 用 的 影 像 产 生 及 相 互 作 用 环 境 系 统 。

2.    项 目 ML14不 管 制 为 进 行 使 用 供 狩 猎 或 运 动 用 的 武 器 的 训 练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装 备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15     以 下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影 像 或 反 制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及 配 件 ;

(a)   记 录 器 及 影 像 处 理 装 备 ;

(b)   摄 影 机 、 摄 影 装 备 及 软 片 处 理 装 备 ;

(c)   影 像 强 化 装 备 ;

(d)   红 外 线 或 热 影 像 装 备 ;

(e)   影 像 雷 达 感 测 装 备 ;

(f)    项 目 ML15(a)ML15(e)管 制 的 装 备 的 反 制 或 反 反 制 装 备 ;

注 释 :

项 目 ML15(f)包 括 经 设 计 以 降 低 军 事 影 像 系 统 操 作 或 效 能 的 装 备 , 或 经 设 计 以 将 该 等 降 低 效 应 减 至 最 低 的 装 备 。

注 释 :

1.    ‘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’ , 包 括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下 列 项 目 :

(a)    红 外 线 影 像 转 换 管 ;

(b)    影 像 强 化 管 (除 第 一 代 外 )

(c)    微 频 道 平 板 ;

(d)    低 光 度 级 电 视 摄 影 机 管 ;

(e)    侦 测 阵 列 (包 括 电 子 相 互 连 结 或 读 出 系 统 )

(f)     电 热 式 电 视 摄 影 机 管 ;

(g)    影 像 系 统 的 冷 却 系 统 ;

(h)    高 速 相 机 核 心 的 快 门 外 的 光 铬 或 光 电 形 式 而 其 快 门 速 度 低 於 100微 秒 的 电 动 触 发 快 门 ;

(i)     光 纤 影 像 转 换 器 ;

(j)     复 合 半 导 体 光 电 阴 极 。

2.    项 目 ML15不 管 制 “ 第 一 代 影 像 强 化 管 ” 或 为 装 上 “ 第 一 代 影 像 强 化 管 ”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设 备 。   (1999年 第 183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意 :

至 於 装 有 “ 第 一 代 影 像 强 化 管 ” 的 武 器 瞄 准 具 的 状 况 , 参 阅 项 目 ML1ML2ML5(a)  (1999年 第 183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意 :

并 参 阅 两 用 物 品 清 单 项 目 6A002(a)(2)6A002(b)

 

ML16     锻 件 、 铸 件 及 其 他 可 藉 物 料 合 成 、 几 何 形 状 或 功 能 而 辨 别 其 在 受 管 制 产 品 中 的 使 用 , 而 且 受 项 目 ML1ML2ML3ML4ML6ML9ML10ML12ML19管 制 的 任 何 产 品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未 制 成 品 ;

 

ML17     以 下 的 杂 项 装 备 、 物 料 及 图 书 资 料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

(a)   以 下 的 自 给 式 潜 水 及 潜 泳 器 具 :

(1) 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(即 特 别 设 计 为 非 磁 性 的 )闭 路 或 半 闭 路 (再 呼 吸 )迴 路 器 具 ;

(2)    可 供 开 放 型 (再 呼 吸 )迴 路 器 具 转 换 为 供 军 用 的 特 别 设 计 零 件 ;

(3)    专 门 设 计 供 军 用 的 自 给 式 潜 水 及 潜 泳 器 具 ;

(b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构 造 装 备 ;

(c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讯 号 抑 制 配 件 的 安 装 、 涂 膜 及 加 工 技 术 ;

(d)   特 别 设 计 以 在 作 战 区 使 用 的 野 战 工 程 装 备 ;

(e)   有 下 列 任 何 一 项 特 性 的 “ 机 械 人 ” 、 “ 机 械 人 ” 操 纵 器 及 “ 机 械 人 ” “ 末 端 效 应 器 ” :

 (1) 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;

(2)    组 合 防 护 液 压 管 以 降 低 因 飞 弹 碎 片 的 穿 孔 (例 如 自 动 封 闭 线 组 合 品 ), 以 及 经 设 计 以 使 用 闪 点 高 过 开 氏 839度 (摄 氏 566度 )的 液 压 液 体 ; 或

 

(3)    特 别 设 计 或 评 定 为 在 电 磁 脉 冲 (EMP)下 的 环 境 使 用 ;

 

技 术 注 释 :

 

电 磁 脉 冲 并 不 指 由 附 近 的 装 备 (例 如 机 械 、 仪 器 或 电 子 )或 闪 电 的 电 磁 辐 射 所 造 成 的 非 蓄 意 干 扰 。   (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(f)    为 与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管 制 的 装 备 作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图 书 资 料 (参 数 技 术 资 料 库 )

(g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核 子 发 电 装 备 或 推 进 装 备 , 包 括 “ 核 反 应 堆 ” , 以 及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零 件 ;

(h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经 讯 号 抑 制 涂 膜 或 加 工 处 理 的 装 备 及 物 料 , 但 在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内 的 别 处 受 管 制 的 装 备 及 物 料 除 外 ;

(i)    为 军 事 “ 核 反 应 堆 ” 特 别 设 计 的 模 拟 器 ;

(j)    为 维 修 军 事 装 备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流 动 或 修 理 站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k)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战 场 发 电 机 ;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l)  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容 器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m) 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渡 轮 (在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的 别 处 受 管 制 者 除 外 )、 桥 及 浮 趸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n)   为 “ 发 展 ” 项 目 ML4ML6ML9ML10所 管 制 的 物 品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测 试 模 型 ; 及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o)   经 特 别 设 计 作 军 事 用 途 的 激 光 保 护 装 备 (例 如 眼 睛 及 感 应 器 保 护 )  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技 术 注 释 :

1.    就 项 目 ML17而 言 , ‘ 图 书 资 料 ’ (参 数 技 术 资 料 库 ), 指 军 事 性 质 技 术 资 讯 的 总 称 , 运 用 後 将 可 提 升 军 用 装 备 或 系 统 的 功 能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2.    就 项 目 ML17而 言 , ‘ 改 装 ’ 指 任 何 在 结 构 、 电 机 、 机 械 或 其 他 方 面 的 改 变 , 而 该 改 变 使 非 军 事 项 目 具 备 相 等 於 为 军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项 目 的 军 事 能 力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18     以 下 用 於 生 产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所 提 述 产 品 的 装 备 :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a)   用 於 生 产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管 制 的 产 品 的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生 产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;

(b)   用 於 核 证 、 检 定 或 测 试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管 制 的 产 品 的 特 别 设 计 环 境 测 试 设 施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装 备 ;

技 术 注 释 :

就 项 目 ML18而 言 , ‘ 生 产 ’ 一 词 包 括 设 计 、 查 验 、 制 造 、 测 试 及 检 查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-(d)  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废 除 )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18(a)ML18(b)包 括 下 列 装 备 :

(a)    连 续 型 硝 酸 化 处 理 器 ;

(b)    离 心 测 试 器 或 具 有 任 何 下 列 特 性 的 装 备 :

(1)    由 一 个 或 多 於 一 个 总 额 定 值 大 於 298千 瓦 (400马 力 )的 马 达 驱 动 者 ;

(2)    能 携 载 重 量 113公 斤 或 以 上 者 ; 或

(3)    能 对 91公 斤 或 以 上 的 携 载 重 量 施 加 8动 加 速 度 或 以 上 的 离 心 加 速 力 者 ;

(c)    脱 水 压 机 ;

(d)    为 军 用 炸 药 成 型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螺 杆 挤 压 机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e)    将 已 挤 压 成 型 的 推 进 剂 切 割 成 适 用 尺 码 的 切 割 机 ;

(f)     具 有 227公 斤 以 上 生 产 能 量 , 直 径 为 1.85米 或 以 上 的 搅 拌 桶 (转 鼓 )

(g)    固 体 推 进 剂 的 连 续 搅 拌 机 ;

(h)    用 以 研 磨 及 碾 磨 军 用 炸 药 成 分 的 流 体 能 量 磨 床 ;

(i)     能 使 项 目 ML8(c)(8)所 列 出 的 金 属 粉 末 成 为 均 匀 球 状 而 粒 子 尺 码 大 小 一 致 的 装 备 ;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(j)     用 於 项 目 ML8(c)(3)所 列 出 物 料 的 转 换 的 对 流 转 换 器 。 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2.- 3.    (由 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废 除 )

4.    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废 除 )

(2004年 第 65号 法 律 公 告 )

 

ML19     以 下 的 导 能 武 器 (DEW)系 统 、 相 关 或 反 制 装 备 及 测 试 模 型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:

(a)   特 别 设 计 用 於 消 灭 目 标 或 使 目 标 任 务 失 效 的 “ 雷 射 器 ” 系 统 ;

(b)   能 将 目 标 消 灭 或 使 目 标 任 务 失 效 的 粒 子 光 束 系 统 ;

(c)   能 将 目 标 消 灭 或 使 目 标 任 务 失 效 的 高 功 率 射 频 (RF)系 统 ;

(d)   为 侦 测 或 辨 认 或 防 御 项 目 ML19(a)ML19(b)ML19(c)管 制 的 系 统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装 备 ;

(e)   项 目 ML19指 明 的 为 系 统 、 装 备 及 零 件 而 编 制 的 物 理 测 试 模 型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f)    特 别 设 计 以 导 致 未 有 辅 助 视 力 (即 肉 眼 或 佩 戴 矫 正 视 力 装 置 的 眼 睛 )可 永 久 失 明 的 等 幅 波 或 脉 冲 “ 雷 射 器 ” 系 统 ;   (2001年 第 132号 法 律 公 告 )

注 释 :

1.    项 目 ML19管 制 的 导 能 武 器 系 统 , 包 括 其 能 力 是 经 由 控 制 应 用 下 述 装 备 所 获 得 的 系 统 :

(a)    具 有 足 够 等 幅 波 或 脉 冲 功 率 , 以 达 致 与 普 通 弹 药 同 样 破 坏 能 力 的 “ 雷 射 器 ” ;

(b)    可 发 出 具 有 破 坏 力 量 电 荷 或 中 性 粒 子 光 束 的 粒 子 加 速 器 ;

(c)    可 产 生 足 以 使 远 处 目 标 的 电 子 电 路 失 效 , 并 具 有 足 够 强 度 磁 场 的 高 脉 冲 功 率 或 高 平 均 功 率 射 频 光 束 发 射 器 。

2.    项 目 ML19包 括 下 列 特 别 设 计 的 导 能 武 器 系 统 :

(a)    基 本 发 电 、 能 量 贮 存 、 转 接 、 功 率 调 节 或 燃 料 处 理 装 备 ;

(b)    目 标 搜 索 或 追 踪 系 统 ;

(c)    能 估 计 目 标 损 坏 、 破 坏 或 任 务 失 败 的 系 统 ;

(d)    射 线 操 纵 、 传 送 或 瞄 准 装 备 ;

(e)    具 有 快 速 射 线 逐 转 能 力 的 快 速 多 重 目 标 操 作 装 备 ;

(f)     适 应 性 光 学 及 相 位 共 轭 机 ;

(g)    负 阴 氢 离 子 射 线 的 电 流 注 入 器 ;

(h)    “ 太 空 级 ” 的 加 速 器 零 件 ;

(i)     负 离 子 射 线 汇 集 装 备 ;

(j)     高 能 量 离 子 射 线 控 制 及 气 转 装 备 ;

(k)    用 於 中 和 负 氢 同 位 素 射 线 的 “ 太 空 级 ” 薄 片 。

 

ML20     以 下 各 项 低 温 及 “ 超 导 体 ” 装 备 , 以 及 为 其 特 别 设 计 的 零 件 与 配 件 :

(a)   特 别 设 计 或 配 置 而 安 装 在 车 辆 , 以 应 用 於 陆 、 海 、 空 或 太 空 等 军 事 用 途 , 并 於 行 动 中 能 操 作 而 能 产 生 或 保 持 温 度 低 於 开 氏 103(摄 氏 -170)的 装 备 ;

注 释 :

项 目 ML20(a)包 括 使 用 由 非 金 属 或 非 电 导 性 物 料 (例 如 塑 胶 或 环 氧 树 脂 浸 制 物 料 )制 造 的 而 包 含 或 使 用 配 件 或 零 件 的 流 动 系 统 。

(b)   特 别 设 计 或 配 置 而 安 装 在 车 辆 , 以 应 用 於 陆 、 海 、 空 或 太 空 等 军 事 用 途 , 并 於 行 动 中 能 操 作 的 “ 超 导 体 ” 电 气 装 备 (旋 转 机 器 及 变 压 器 )

注 释 :

项 目 ML20(b)不 管 制 以 单 极 金 属 电 枢 , 在 超 导 线 圈 所 生 磁 场 内 旋 转 的 直 流 混 成 式 同 极 发 电 机 , 但 该 等 线 圈 为 该 发 电 机 唯 一 的 超 导 性 零 件 。

 

ML21     以 下 的 “ 软 件 ” :

(a)   为 “ 发 展 ” 、 “ 生 产 ” 或 “ 使 用 ”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指 明 的 装 备 、 物 料 或 “ 软 件 ” 而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“ 软 件 ”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b)   以 下 的 特 定 "软 件 ", 但 不 包 括 项 目 ML21(a)指 明 者 :

(1) 为 军 事 用 途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, 以 及 为 军 用 武 器 系 统 的 模 型 、 模 拟 或 评 估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"软 件 ";

(2) 为 军 事 用 途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, 以 及 为 军 事 行 动 的 模 型 或 模 拟 场 面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"软 件 ";

(3) 用 於 釐 定 常 规 、 核 子 、 化 学 或 生 物 武 器 的 效 果 的 "软 件 "; 及

(4) 为 军 事 用 途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, 以 及 为 指 挥 、 通 讯 、 管 制 及 情 报 (C3I), 或 供 指 挥 、 通 讯 、 管 制 、 电 脑 及 情 报 (C4I)应 用 而 特 别 设 计 的 “ 软 件 ” ;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; 2009年 第 226号 法 律 公 告 )

(c) 不 属 项 目 ML21(a)或 (b)指 明 的 "软 件 ", 而 该 等 "软 件 "是 经 特 别 设 计 或 改 装 的 , 以 使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并 无 指 明 的 装 备 , 发 挥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指 明 的 装 备 的 军 事 功 能 ;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 

 

ML22     以 下 的 “ 技 术 ” :

(a)   “ 发 展 ” 、 “ 生 产 ” 或 “ 使 用 ” 受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管 制 的 项 目 “ 所 需 ” 的 “ 技 术 ” , 但 在 项 目 ML22(b)指 明 者 除 外 ;

(b)   以 下 的 “ 技 术 ” ∶

(1)    设 计 、 操 作 、 保 养 和 修 理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所 管 制 的 项 目 的 整 个 生 产 装 置 “ 所 需 ” 的 “ 技 术 ” , 以 及 以 零 件 装 配 成 该 生 产 装 置 “ 所 需 ” 的 “ 技 术 ” , 即 使 该 生 产 装 置 的 零 件 不 受 管 制 亦 然 ;

(2)    “ 发 展 ” 及 “ 生 产 ” 小 型 枪 械 “ 所 需 ” 的 “ 技 术 ” , 即 使 是 用 於 生 产 古 旧 小 型 枪 械 复 制 品 亦 然 ;

(3)    “ 发 展 ” 、 “ 生 产 ” 或 “ 使 用 ” 受 项 目 ML7(a)ML7(g)管 制 的 毒 剂 、 相 关 装 备 或 零 件 “ 所 需 ” 的 “ 技 术 ” ;

(4)    “ 发 展 ” 、 “ 生 产 ” 或 “ 使 用 ” 受 项 目 ML7(h)管 制 的 “ 生 物 聚 合 物 ” 或 特 定 细 胞 培 养 物 “ 所 需 ” 的 “ 技 术 ” ;

(5)    将 受 项 目 ML7(i)(1)管 制 的 “ 生 物 催 化 剂 ” 应 用 到 军 用 载 具 物 质 或 军 用 物 料 “ 所 需 ” 的 专 门 “ 技 术 ” ;

注 释 ∶

1.     “ 发 展 ” 、 “ 生 产 ” 或 “ 使 用 ” 受 军 需 物 品 清 单 管 制 的 项 目 “ 所 需 ” 的 “ 技 术 ” , 即 使 应 用 於 任 何 不 受 管 制 的 项 目 时 仍 受 管 制 。

2.     项 目 ML22不 管 制 以 下 “ 技 术 ” :

(a)    安 装 、 操 作 、 维 修 (检 查 )和 修 理 不 受 管 制 的 项 目 或 已 获 授 权 出 口 的 项 目 所 需 的 最 低 “ 技 术 ” ;

(b)    属 “ 在 公 共 领 域 内 ” 、 “ 基 本 科 学 研 究 ” 或 提 出 专 利 权 申 请 所 需 的 最 低 限 度 资 料 的 “ 技 术 ” ;

(c)    用 於 连 续 推 进 民 用 运 输 装 备 的 磁 感 应 的 “ 技 术 ” 。   (2008年 第 254号 法 律 公 告 )

(2006年 第 95号 法 律 公 告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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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日期 :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