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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特定戰略物品航空轉運貨物豁免許可證方案

「特定戰略物品航空轉運貨物豁免許可證方案」(方案)讓合資格並成功向工業貿易署登記的航空公司和貨運公司,就特定戰略物品的航空轉運獲豁免申領許可證。方案涵蓋《進出口(戰略物品)規例》附表1所列的特定戰略物品,但規例附表2所列的產品則除外。有關物品須為航空轉運貨物,並於繼續其轉運行程前留在機場貨物轉運區。方案下的登記人必須遵守有關的登記條件及受付運後核證的監管。

詳情請參閱有關通告

有關不屬方案豁免範圍的產品例子,請參考清單

修訂日期 :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