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[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传 送 至 s t c @ t i d . g o v . h k] 请 按 |
以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传 送 至 stc@tid.gov.hk ( 为 方 便 我 们 回 覆 阁 下 起 见 , 恳 请 来 件 注 明 阁 下 电 子 邮 址 ) |
| [ 书 面 形 式 致 函 我 们 的 客 户 服 务 经 理 ] |
以 书 面 形 式 致 函 我 们 的 客 户 服 务 经 理 , 地 址 为 香 港 九 龙 弥 敦 道 700 号 工 业 贸 易 署 大 楼 516B 室 。 |
| [ 传 真 号 码 为 2396 3070] |
以 传 真 形 式 告 知 我 们 的 客 户 服 务 经 理 , 传 真 号 码 为 (852) 2396 3070 。 |
[ 组 织 图 ] 请 按 |
请 参 阅 我 们 的 组 织 图 以 便 联 络 我 们 其 中 任 何 一 位 或 致 电 我 们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热 线 。 号 码 为 : (852) 2398 5575 |
|
* 为 确 保 服 务 质 素 , 由 2008 年 4 月 28 日 起 , 所 有 工 业 贸 易 署 电 话 查 询 热 线 的 谈 话 内 容 将 会 录 音 。 录 音 记 录 将 保 存 90 日 。 市 民 可 索 取 与 他 们 有 关 的 90 日 之 内 的 录 音 记 录 光 碟 , 有 关 收 费 为 每 张 光 碟 50 元 。
诚 意 多 谢 阁 下 浏 览 我 们 的 网 页 , 敬 希 阁 下 从 中 获 得 无 穷 乐 趣 及 有 用 资 料 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