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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 23 922 922  
电 邮 : stc@tid.gov.hk
本 署 档 号 : TRA CR 1015/35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TRA CR 1015/33/1
 




 

战 略 贸 易 管 制 通 告 第 5/2020

进 口 属 美 国 来 源 的 电 子 及 电 讯 产 品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本 通 告 通 知 商 号 , 美 国 由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起 对 向 香 港 出 口 / 转 口 或 於 香 港 内 转 让 属 美 国 来 源 的 电 子 及 电 讯 产 品 的 出 口 许 可 证 要 求 。

详 情

 2.          根 据 美 国 商 务 部 辖 下 的 工 业 及 安 全 局 ( th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) 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 发 出 , 有 关 向 香 港 出 口 / 转 口 或 於 香 港 内 转 让 的 美 国 许 可 证 要 求 的 最 新 公 布 , 由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起 , 电 子 及 电 讯 产 品 以 及 其 他 类 型 的 产 品  1 将 需 要 获 得 美 国 出 口 授 权 , 形 式 通 常 为 由 美 国 工 业 及 安 全 局 发 出 的 个 别 许 可 证 。 有 关 电 子 及 电 讯 产 品 , 受 影 响 的  包 括 属 美 国 出 口 管 制 分 类 号 码 3A001 、 3A002.h 、 3B001 、 3B002 、 3C002.a 、 3C005 、 3C006 、 5A001 、 5B001 及 它 们 的 次 类 别 的 产 品 。
 
3.          然 而 , 香 港 根 据 《 进 出 口 条 例 》 ( 香 港 法 例 第 60 章 ), 以 及 其 附 属 法 例 《 进 出 口 ( 战 略 物 品 ) 规 例 》 ( 香 港 法 例 第 60G 章 ) 对 战 略 物 品 所 实 施 的 进 出 口 许 可 证 管 制 并 无 改 变

4.          因 应 最 新 的 要 求 , 工 贸 署 建 议 进 口 相 关 属 美 国 来 源 产 品 的 商 号 , 向 其 美 国 出 口 商 / 制 造 商 查 询 及 联 络 , 尤 其 关 於 取 得 必 须 及 适 用 的 美 国 出 口 授 权 。

5.          就 此 , 因 应 美 国 签 证 豁 免 GBS 由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起 不 能 再 应 用 於 向 香 港 的 出 口 / 转 口 或 於 香 港 内 的 转 让 , 工 贸 署 会 联 络 有 关 的 许 可 证 持 有 人 以 注 销 未 经 使 用 的 许 可 证 。 否 则 , 商 号 将 可 能 需 要 自 行 承 担 违 反 相 关 美 国 法 律 及 规 例 的 风 险 。

查 询

6.          如 对 本 通 告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575 或 电 邮 至 stc@tid.gov.hk 向 林 乐 思 女 士 查 询 。


工 业 贸 易 署
战 略 贸 易 管 制 科
2020 年  7 月  2 日

1 美 国 出 口 许 可 证 要 求 不 仅 只 适 用 於 电 子 及 电 讯 产 品 。 工 贸 署 建 议 进 口 属 美 国 来 源 产 品 的 商 号 , 向 其 美 国 出 口 商 / 制 造 商 查 询 及 联 络 , 尤 其 关 於 取 得 必 须 及 适 用 的 美 国 出 口 授 权 。

 

 

 
修订日期 :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