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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

戰略物品的入口、出口、轉運及過境受《進出口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60章),以及其附屬法例《進出口(戰略物品)規例》(香港法例第60G章)(下稱規例)的許可證制度所規管。

工業貿易署負責就戰略物品的進出口發出許可證。

修訂日期 :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